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甲乙在离婚时协商一致将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乙,已知乙不是该企业合伙人,那么甲乙应该考虑问题的顺序是:
其他合伙人是否一致同意
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其他合伙人是否同意甲退伙
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
2023年3月,张三与李四、王五共同设立合伙企业,2023年9月,张三与甲结婚,婚后没有签订任何财产协议,2024年9月,张三与甲离婚时主张其在该合伙企业的份额属于婚前财产,该主张成立。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未经其他人合伙一直同意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出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无效。
将下列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管理中涉及的权利义务与对应权利义务主体相匹配。
监督权
非执行人对执行人
汇报义务
执行人对其他合伙人
查阅权
全体合伙人
异议权
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之间
撤销权
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
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承担应该按一下顺序考虑:
合伙协议的约定
合伙人协商决定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当合伙协议没有另有约定时,属于“全票决”的是:
自我交易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向外转让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
下列属于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的内容的是:
自我交易的限制
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对内转让
某合伙企业从事咨询业务,合伙人为自然人张三,合伙份额为40%和企业甲,合伙份额为60%,全年收入(不含税)为200万元,(假设没有任何费用和其他扣除)那么张三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 )元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
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此处的“分”是指分红。
普通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其共有属于: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附条件共有
附期限共有
甲是某合伙企业聘任的经理,在一次交易中,甲超越合伙 企业对其授权范围与某公司订立合同,则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合同无效
合同可撤销
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有效
你能想到的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哪些?
甲、乙、丙三人按照50%、40%、10%的比例出资设立嘉华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未规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如何通过增资决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可以协商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增资缴纳
决议需要甲、乙通过即可
决议需要甲、乙、丙共同通过
决议需要甲、丙通过
甲乙丙丁戊五人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企业事务须由甲乙共同处理,2023年5月,甲背着乙与A公司签订材料购买合同;6月,甲与乙共同代表企业与B公司签订产品开发合同:7月,丙经甲乙同意,将所持份额出质予C公司。针对以上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公司取得质权
合伙企业需要对A公司承担责任
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撤销甲的执行人资格
与B公司签订合同,丙有权提出异议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称为_____(四个字)
对于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的债务的纠纷处理,实践中应当依照“_____原则”。
下列属于法定当然退伙事项的是: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甲、乙、丙三人成立合伙企业,2024年1月15日,甲发生车祸,1月20日甲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月23日,乙和丙协商做出不同意甲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决定。请问甲于何时退伙?
1月15日
1月20日
1月23日
202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2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下列属于合伙人法定除名事项的是
合伙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甲、乙、丙三人成立合伙企业A,2024年1月5日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同年5月5,甲退伙,对于同年10月因该合作协议产生的A合伙企业对B公司的债务,甲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