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是: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公开、择优、高效、廉洁
公开、公平、公正、便民
公平、公正、科学、诚实
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律上的性质是:
社会团体
营利性公司
非营利事业法人
行政机关
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日
10日
30日
15日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所有补充合同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20%
5%
10%
15%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0
7
5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5
15
20
30
采购文件法定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
15年
10年
5年
20年
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本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谁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国务院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采购文件或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对单位罚款幅度为: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
有效但需罚款
无效
有效并列入不良记录
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有效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
需要保密
采用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招标后没有合格标的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必须为国有企业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
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民法典合同法
下列哪些采购方式属于《政府采购法》明确列举:
比选
公开招标
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内容包括:
服务质量
人员学历
采购价格
节约资金效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人可以擅自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需先投诉。
军事采购同样适用《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