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实施背景和意义
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决心,构建风清气正企业生态
提供纪法依据,推进依法治企
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约束,确保国有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以上都是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适用范围
不包括经任免机关、单位批准或研究决定的人员
包括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特定职责的人员
仅限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的人员
仅限于国家机关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的人员
处分工作的基本原则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处分期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处分的种类及其影响期
以上都是
警告影响期为6个月
记过影响期为12个月
降级影响期为24个月
同时有两个以上需要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
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处分期
分别确定其处分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单位违法及共同违法的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
只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共同违法的人员给予相同处分
对共同违法的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行为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
以上都是
检举他人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影响
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降低薪酬待遇等级
以上都是
限制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适用对象
仅限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不包括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工作的人员
仅限于国家机关中的人员
包括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研究决定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
以上都是
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根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哪些内容是正确的?
明确了适用对象的范围,包括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
规定了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强调了处分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公正公平、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法治原则。
规定了单位违法及共同违法的处理,包括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
明确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如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行为、检举他人违法行为等。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工作有哪些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处分种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关于同时有两个以上需要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
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从轻或减轻处分情形之一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行为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
检举他人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