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障碍仅指那些完全听不见任何声音的人,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的幼儿不属于听力障碍儿童的范畴。
根据我国残疾人分类标准,只要双耳听力损失大于40dB(分贝),即可被认定为听力残疾。
在幼儿园融合教育中,对于听障幼儿而言,“听得见”比“听得清”更重要,教师只需要确保教室音量够大即可。
以下关于听障幼儿助听设备和融合教育的关系,表述最准确的是:
只要佩戴了人工耳蜗,听障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不需要任何特殊支持了。
助听设备只能帮助幼儿“听到”声音,但无法解决在噪音环境下的“听清”问题,需要教学和环境策略配合。
为了安全起见,听障幼儿在户外活动时不应佩戴任何助听设备。
人工耳蜗和助听器可以同时戴在同一只耳朵上,以提高音量。
在普通幼儿园的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发现佩戴助听器的小宇(4岁)经常在老师转身写黑板或展示图片时表现出注意力分散、跟不上指令。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 )
小宇的助听器电池电量不足,导致声音时断时续。
小宇对教学活动内容不感兴趣,故意逃避参与。
助听器主要放大前方声音,当老师背对或侧对时,小宇无法通过读唇和表情辅助理解,导致听觉信息接收受阻。
小宇的听力损失属于低频损失,对教师说话的中频声音不敏感。
中班听障幼儿小彤在听到老师讲完“去拿你的水杯喝水”后没有反应,但当保育员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指着水杯并放慢语速说“拿水杯”时,小彤立即照做了。这一现象说明,教师在与听障幼儿沟通时,最关键的原则是( )
必须使用更加夸张的口型和更大的音量,直到孩子有反应为止。
必须先确保孩子注意到你(如轻拍肩膀、眼神对视),再下达简短清晰的指令,并辅以肢体动作或实物提示。
对于听障幼儿,所有指令都应该由保育员单独传达,不适合在集体中同时下达。
小彤听不见是因为她的助听设备没有开启,需要先检查设备。
在幼儿园融合教育背景下,教师了解“听力损失程度分级”的实际意义在于( )
可以根据分级预判幼儿在集体教学中的听觉反应,如中度损失可能听不清远距离的声音。
可以根据分级直接判定该幼儿智力发育水平,从而制定教学目标。
可以帮助教师理解为什么有的孩子戴助听器(重度损失适用)而有的做人工耳蜗(极重度损失适用)。
可以根据分级决定该幼儿是否有资格享受国家残疾补助,与教学无关。